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廊坊市安次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要求,为落实好整改方案,区政府制定了《廊坊市安次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下载地址:zfskfw@126.com 密码:2631004),请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能研提意见,于2020年6月29日中午12:00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综合五股。
综合五股电话/传真:2631005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廊坊市安次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切实抓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廊坊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廊字202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神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当好首都“生态护城河”排头兵,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亲自抓整改、逐级抓落实。要深刻认识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严格标准、分类整改。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要对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之初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精准对标整改要求,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整改。区直有关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及园区整改工作强化帮扶指导,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严防“以停代改”,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成效。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协调推进,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需要阶段推进的要限时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治的要集中力量、明确节点、持续推进。建立完善督办验收制度,完善工作台账,持续跟踪督办、严格验收核查,同时加强日常执法,确保污染问题不重犯,整改问题不反弹,取得整改实效。
(四)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各行业、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深挖成因,源头预防,针对个性问题强化具体措施,围绕共性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整改一批,带动一片,促进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目标
(一)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PM2.5年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下降率 2.1%;全区地表水1个国省考断面和1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比例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彻底整改反馈问题。对正式反馈的问题要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严格验收销号程序,确保高标准整改到位。能立即整改见效的立行立改,1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202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需分阶段推进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20年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巩固提升并长期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或取得阶段进展成效,经得起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验,经得起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对2019年省督察组在我区督察期间交办的61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属实问题50个、不属实问题11个)按照省、市要求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分类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督办,严格核查验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落实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源头预防,标本兼治,严防同类问题发生。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完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健全环境执法和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切实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整改举措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决策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融会贯通,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真正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全局战略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建立健全抓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做到领导力量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督导问责到位,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压实。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牢固树立抓整改全区“一盘棋”思想,全面兑现整改承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包联包片,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直接负责、具体推进;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结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奖惩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导向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考核问责体系,提高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和区有关部门实绩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权重,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考核,真督严考、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督察整改责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机制,对空气质量倒排的相关乡镇,采取媒体曝光、公开约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问责。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督导检查,推进生态补偿金扣缴到位。
(四)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立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城市扬尘、清洁取暖、散煤管控、油品监管、工业排放、露天禁烧、机动车尾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为重点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重点河流综合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推进碧水保卫战;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用地污染防治、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等为重点推进净土保卫战,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不断巩固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严格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监管网络,统筹推进“互联网+生态环境”的深度融合,优化完善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区政府有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廊坊市安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督察整改办),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推进,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开展工作,督导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细化实化整改任务、责任、时限、目标和措施,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涉及多个责任主体的,要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和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整改方案于6月7日前报区督察整改办备案,作为日常执法、整改销号和追责问责的依据。
(三)积极落实整改。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直接抓、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整改问题进行调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坚决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周报制度,并明确专人每周三上午 9点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区督察整改办直至整改任务结束。9月3日前要形成《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报区督察整改办备查。
(四)严格督察督办。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督办事项,每月牵头组织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五)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省督察组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阻碍执法、纵容违法等生态环保领域的“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六)加强舆论引导。区委宣传部、区督察整改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和相关整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同时建立区、乡宣传联动机制,大力宣传我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及查处问责情况,主动回应人民关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附件:1. 廊坊市安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廊坊市安次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3. 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
改责任分工清单
附件1
廊坊市安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平 区委书记
薛振泽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第一副组长:高 波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振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 玉 区政府副区长
汤学军 区政府副区长
吕 伟 区政府副区长
马洪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建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高宝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建强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郭 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丽娟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国胜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华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凤志 区委编办主任
关庆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何海波 区发改局局长
王贺年 区工信局局长
尹义涛 区财政局局长
黄 豹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王 震 区住建局局长
符 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宝东 区水利局局长
王晓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雷 区人社局局长
周克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滟澎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孙庆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悦娟 区统计局局长
张卫中 区气象局局长
高宝奎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建永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张 波 北史家务乡乡长
胡金龙 杨税务乡乡长
顾焕彬 仇庄乡乡长
魏文浩 落垡镇镇长
李悦昌 码头镇镇长
邢德智 调河头乡乡长
张海峰 葛渔城镇镇长
刘刚元 东沽港镇镇长
赵光清 银河南路街办处主任
郭宝华 光明西道街办处主任
穆立新 永华道街办处主任
侯国富 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国建 廊坊高新区环保局局长
廊坊市安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督察整改办),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关庆月同志兼任。
附件2
廊坊市安次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针对市政府转发的关于“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到我区的15个问题以及省督察组督察期问交办涉及我区的50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按照省督察整改要求,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明确了牵头督导单位和整改责任单位。牵头督导单位负责区级层面问题整改工作,并根据职责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整改责任单位负责对照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好具体整改工作。
一、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15个问题
(一)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
1号问题:对“散乱污”企业集群整治存在重“堵”轻“疏”的问题。安次区印刷等行业集群,但因准入门槛低、手续不完备、工艺水平差等因素,“散乱污”企业及环境污染防治问题已成为全市目前最为突出的老大难问题。廊坊市制定了《廊坊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改造及部省交办环境问题整改集中行动方案》,但在实际推进传统产业整治工作中疏堵结合的不够,存在以关停代替提升和整改的问题,产业提升改造、污染综合防治、进园入区等具体工作推进协调力度不够,实现传统产业由作坊式、分散式向公司制、园区式转化的强度不够,形成绿色、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还不够明显,传统产业集群环境污染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2017年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746家,其中关停取缔425家,整改提升321家;2018年又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27家,整改提升类7家;2019年,再次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17家,其中关停取缔类85家,整改提升类32家。“散乱污”企业久治不绝,反复反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堵轻疏、一关了之,产业升级改造的力度不够。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马洪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提升传统产业集群水平,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整改时限:8月底取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要深度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活动。重点是针对传统产业集群“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凡确定为“散乱污”企业的,按照省确定的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三种整治途径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2)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要统筹督导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经整改提升可以达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经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签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予复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或符合产业政策的,予以科学规划,积极组织企业实施整合搬迁入园。
(3)区工信局要着力推进有关乡镇、街办处、园区传统产业技改提升工程。以“千企转型”行动为引领,通过对规上工业企业的改造提升,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带动传统产业集群整体档次和水平的脱胎换骨。对区级工业技改项目按照项目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与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激发传统产业技改升级的积极性。
(4)区生态环境分局督导组织乡镇、街办处、园区对无合法手续、无治理设施、无升级改造价值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
(5)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履职尽责,把重点问题整改纳入重要日程。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开展产业集群改造提升观摩拉练,同时择机组织到省内周边地区以及省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引进先进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切实加快传统产业集群整治步伐,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安次做出新贡献。
3号问题:生态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乡镇和职能部门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
责任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通过生态环保工作压力传导,逐渐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一整套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形成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党(工)委、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美丽廊坊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帮扶督办;其他领导成员建立包联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直接负责、具体推进。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深入基层一线,持续加大帮扶督导力度、密度和频次,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严肃处理行动迟缓、不较真、不负责、敷衍应付的党员干部,全面传导压力。及时跟进进度,督促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交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4号问题:工作抓得不实。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仅停留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层面,未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具体生态环保工作。
牵头领导:张 平、薛振泽
责任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
整改目标: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党(工)委、政府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专项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保持
整改措施: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面
6号问题: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监测资料显示,2017 - 2019年廊坊市降尘量连续3年不降反升,2019年1至8月份降尘量均值为7.5吨/平方公里·月,降尘强度虽未超过省限定标准,但与往年同期相比,呈现逐年恶化趋势,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突出短板。
牵头区领导:吕 伟
牵头督导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水利局、区大气办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开展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措施,有效降尘,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整改时限:4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保持
整改措施:(1)住建部门强化对全区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及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清扫、洒水等降尘抑尘工作监管。加强在建项目的现场检查和监督执法。对管理失职、问题严重的依法严处,对全区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价,通过新闻媒体通报倒排后十最差建筑工地。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依法实施处罚、开展整治。依法查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泄露遗撒、乱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道路保洁标准,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效率。
(2)住建部门健全完善第三方扬尘污染监督督导机制,实施驻场监督,提升扬尘污染管控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细化明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扬尘管控治理标准。严格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对主城区内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纳入“廊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平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清出施工现场。
(3)充分发挥层级监督的作用,督促落实扬尘防治责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分区域、分类别召开宣贯大会,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立即调查处理。努力形成行业监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4)严格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对主城区内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报备,实施在线管理,将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清出施工现场,市主城区建筑工地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纳入“廊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平台”。
(5)进一步充分发挥层级监督的作用,适当分区域、分类别、控规模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办、园区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各责任企业参加的宣贯大会。树立标杆,以点带面。督促落实扬尘防治责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8号问题:道路施工扬尘突出。廊大线安次区东储东、东得胜村危桥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土方露天堆放,育才路道路施工过程均未采取抑尘措施。
牵头区领导:吕 伟
牵头督导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整改责任单位:仇庄乡人民政府、北史家务乡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仇庄乡人民政府、北史家务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东得胜村危桥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落实土方苫盖工作;协调路政部门加强对育才路道路施工方落实抑尘措施监管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保持
整改措施:(1)区交通运输局会同仇庄乡政府要责令东得胜村危桥改造项目施工方立即将裸土进行苫盖,严控扬尘污染,责令其今后不得再次发生该类问题,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与监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2)北史家务乡政府协调路政部门加强对育才路道路施工方监管,要求施工过程中及时苫盖裸土并采取相应抑尘措施,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与监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10号问题: “双代”工作尚未实现全覆盖。2016年至今,廊坊市累计完成农村“气代煤”改造92.4万户,“电代煤”改造8万户,尚有23271户未改造。
牵头区领导:王振宇 吕 伟
牵头督导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落实清洁供暖方式,实现清洁取暖。
整改时限: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市级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区“双代”工作,确 保“双代”工作形成成效。对改造完成的,建立巡查机制,确保正常使用,杜绝散煤复燃问题发生;对尚未改造完成的,逐一入户摸排,详细调查,并建立台账,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改造一户注销一户,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14号问题:集中供热率不高,除市主城区北部和三河市部分地区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外,其它县供热主要依靠分散式燃煤锅炉,工业企业集中供热比例明显偏低。
牵头区领导:王振宇 吕 伟
牵头督导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完善调整热电联产供热专项规划、推动相关项目的供热设施及热网建设。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完善热电联产规划,统筹推进相关乡镇、街办处、园区,住建部门将根据职责督导相关乡镇、街办处、园区根据完善后的热电联产规划尽快调整供热专项规划、推动相关项目的供热设施及热网建设。
(2)相关乡镇、街办处、园区要按照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淘汰全市35蒸吨及以下集中供热企业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已经完成),要求在用燃煤供热锅炉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改造,确保达标供暖、稳定排放。
15号问题:部分涉气重点整治专项工作推进慢。省要求2019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料堆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工作,截至督察时,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未安装的45家,料堆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有13家未与管理部门联网。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确保我区24家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联网工作。
整改时限:4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涉及到我区工业企业共有24家需要完成安装,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并联网,后期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应建立《廊坊市2019年工业企业料堆场工作台账》,开展再核查、再验收工作,发现应装未装的,责令立即安装并联网;已安装但不正常使用的,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16号问题:省要求2019年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排清单企业分表计电工作,截至11月4日,大部分县(市、区)仍未完成。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实施工业企业分表计电系统,完成省、市、县三级平台联网。
整改时限:6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廊坊市工业企业分表计电管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建立分表计电平台,408家企业已全部安装分表计电实施,并实现了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要提前谋划,强力推进分表记电工作,针对辖区内消亡和新增企业,对分表计电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18号问题: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偏弱。廊坊市国、省干道跨省界入市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建设和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路检路查点及全市域柴油车抽查检测网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二大队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成覆盖重要物流运输通道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在安次区(G112国道东沽港先锋机械附近)建设一体化遥感监测系统,覆盖G112国道出天津方口向,并实现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整改时限:8月底前得取缔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加快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2)督导督促相关乡镇、街办处、园区设立路检路查点位布设工作。
(三)在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方面
27号问题: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存有缺口。廊坊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分流建设不到位,仍有部分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理。市住建局与市三个区存在着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职责不清问题,城郊结合地域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不到位,龙河以南地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缓慢,导致该地区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廊坊市区银丰家园小区北侧龙河段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龙河。
牵头区领导:吕 伟
牵头督导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杨税务乡政府
整改责任人: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杨税务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区住建局加快推进龙河以南地区污水管网建设,并对银丰家园小区北侧的中原小区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进行治理,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完成中原小区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治理。2020年12月底完成龙河以南污水管网(三期)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区住建局负责龙河以南地区污水管网(三期)工程建设,完善辖区污水排放体系。同时对银丰家园小区北侧的中原小区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进行治理。杨税务乡政府协助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进度。
33号问题:有的地方垃圾无害化处置不规范。农村垃圾滥堆乱倒问题突出。一些村镇“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机制未能有效运行,垃圾不能全部处理,村角、路边、坑塘成了农村垃圾的集散地。安次区葛渔城镇、广阳区万庄镇、大城县大尚屯镇、固安县柳泉镇等纳污坑塘存有垃圾。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吕 伟
牵头督导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责任单位:葛渔城镇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葛渔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夯实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监管制度,属地责任单位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
整改措施:(1)葛渔城镇政府督导第三方环卫公司及时开展垃圾打捞、清理清运工作。
(2)强化日常监管乡镇落实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环卫公司的监管,考核结果与作业费用挂钩,村庄落实监督人员,形成合力,推动农村垃圾治理。
(3)葛渔城镇政府、村街两级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开展全镇坑塘沟渠“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发现存在污染的坑塘,及时治理,确保所有坑塘污染问题及时有效处置。
37号问题:病死畜禽及养殖业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高。廊坊市规划建设的6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至今仍有香河县、安次区2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未投入使用。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完成安次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环保相关手续办理,确保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整改措施:(1)要积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度解决,组织有关单位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支持企业尽快投产。
(2)区农业农村局要全力做好病死畜禽及养殖业粪便无害化处理有关收集、运输、处理、加工等相关制度的落实,完善无害化处理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对从事无害化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同时做好无害处处理过程中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全力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运输、处理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正常运行。
39号问题: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不到位。廊坊市30家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中未编制规划环评的4家、未进行跟踪评价的12家,部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责任单位:东沽港镇人民政府、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整改责任人:东沽港镇人民政府、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进一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19〕709号)工作要求,推动规划环评各项管理要求“落地”,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切实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和衔接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环环评函[2019]709号)要求,强化园区规划环评管理,加大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督导力度,压实地方政府及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编制工作。
(2)严格准入管控。对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或未开展跟踪评价的园区,一律不得受理审批入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污染治理类、环保基础设施类项目除外),推进园区整体规划环评进展。
43号问题:偷排偷放行为打击不到位。督察发现,安次区调河头乡郭会来喷涂厂从事金属表面处理,拒绝接受检查,正在生产的车间气味刺鼻,喷涂烘干工序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安次区廊坊市优尼盛世印务有限公司部分洗版废水偷排到厂区外不明土沟,废气排放口光氧催化处理设施部分损坏。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责任人:调河头乡人民政府、龙河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对“散乱污”企业依法清理取缔,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1)区生态环境分局督导调河头乡政府、龙河园区管委会依托监管网格、在线监控设施等加大对企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同时强化企业自律,坚决打击恶性污染事件。
(2)调河头乡政府要对郭会来喷涂厂的设备、原料和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取缔。要求供电部门对该厂“三相电”的电线和电表移除,注销该用户。强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龙河园区管委会要对廊坊市优尼盛世印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督导整改,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立案处罚,督促企业及时做好设施检修维护,加强危废规范管理。同时举一反三,对该区域开展巡查督导,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二、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12日,省督察组向我区共交办61件环境信访问题。经过现场核查,其中属实案件50件,不属实案件11件。目前整改50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牵头区领导:汤学军
牵头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省督查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或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8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加强调度,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逐项开展验收销号等工作。对未办结或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园区要明确责任、标准,加强调度推进,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2)开展“回头看”,对已办结或完成整改的要巩固整改成效,确保经得起核查,经得起群众监督,同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3)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做好省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