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求《廊坊市安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廊坊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为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依据《廊坊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廊坊市安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注明理由依据。反馈意见(包括无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与2022年7月22日下午下班前传真至安次区政府办公室,或发扫描件至邮箱:msk119@126.com。
附件:廊坊市安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安次区2022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廊坊市安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安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发挥应有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筑牢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
(一)持续规范政务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各级部门要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同步明确公开属性,并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持续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动态更新政府规章库信息,系统梳理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加大法定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破除政务公开隔离于各项业务的工作局面,实现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三)持续提升依申请质量办理质量。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推行答复格式文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进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内容,提高群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便捷度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及时办理,准确答复,提升申请人满意度,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四)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积极构建务实管用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加强镇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各镇(街道、园区)及承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推动基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逐步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强政务公开
(五)着力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认真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依规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做好政府债券存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信息,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报表公开工作,让市场主体更好享受政策红利,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建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清单。(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六)着力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心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快速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防控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七)着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考)地表水环境质量、地级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时公开发布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八)着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及时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有关信息。有效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九)着力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推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供电企业、环境信息领域公开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供电安次客服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三、围绕解读回应加强政务公开
(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信息。不断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实效性。(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举措解读力度,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主要或分管领导带头进行权威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进行全方位解读,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度解读,优化提升“政策直通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多渠道多角度扩大受众范围,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政策支持,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切实稳妥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关切回应工作的主动性,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对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规范运转流程,畅通民意诉求,保障诉求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四、围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政务公开
(十三)有效规范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同步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推进机构职责法定化、权力运行公开化。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服务公开应用场景化,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有效提升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有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与公众参与。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编制公开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对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同时,探索推行重大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分解落实部门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十五)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并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把握公开时、度、效,依法依规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载体抓效能,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十六)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推动镇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建立上下协调联动、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的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强化政务微博、微信、APP等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开展不间断监测。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十七)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依托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栏目与咨询留言平台等,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推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实用性和便捷度。(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十八)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具体抓、政务公开主管机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深化发展问题。(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交流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专题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各级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要及时总结本地本部门抓工作、促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工作交流信息,稳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考评监督。贯彻落实《廊坊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廊坊市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结合实际科学设置指标,规范有序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各镇(街道、园区)要研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廊坊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提醒约谈,依法依规追求责任。(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