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兆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科学化管控、紧盯不放“两个全覆盖”联网率、在线率。现阶段我区监管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共计53个,通过现场逐一实地核查、督导,全面建立各项信息台账,“两个全覆盖”全部实现应联尽联。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扬尘排放连续超标项目情况,针对出现掉线、离线状况和产生在线报警现象及时推送至项目单位查明原因,并督促设备第三方做好现场维护立即整改,整体实现科学、精准、依法管控。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格惩处违规行为。同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二是推广先进技术。鼓励建筑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如智能喷淋降尘、围挡封闭、物料覆盖等,对采用先进技术的单位给予支持。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在项目开工初期,指导施工项目充分考虑扬尘防治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对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环节,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不按环保要求施工、不规范作业的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单位,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二、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
我区已建立日常排查动态清零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既定的“散乱污”企业界定范围和标准,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发现一起、交办一起,不定期集中开展巡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属地政府,限期整改到位。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反弹回流。保持“散乱污”企业持续动态清零。对于情节恶劣的,报区委区政府按照《河北省“散乱污”企业政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予以追责问责。
三、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工作
为进一步减少火点发生,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各地切实加大巡查、宣传、追责力度。一是加强网格管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区、镇(街道办、园区)、村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了网格化体系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大检查频次和管控力度,持续保持禁烧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恶意放火行为,减少了各类垃圾、秸秆、落叶、杂物露天焚烧。二是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充分利用智能火点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飞检和巡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特别是加大火点高发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网格化管控全覆盖、无缝隙。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了广播、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了全民自觉禁烧意识。四是追责问责。根据《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对因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不重视、不履责、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或疏于管理、措施不力等导致露天焚烧问题易发多发的村街和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五是处罚到位。公安机关加大对故意纵火者依法拘留、严肃处罚。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
2024年4月23日